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此条款目的在于规定NHN Ticket Link运营诸多服务时所需的关于客户会员注册及服务利用的用户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二条 (条款的明示及改正)

  • 1. “NHN Ticket Link”在官网首页显示或利用其它方式告知此条款内容、商号、办公所在地、代表姓名、营业执照、联络方法(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给各位用户。
  • 2. “NHN Ticket Link”在不违背关于条款限制的法律、电子文件及电子交易基本法、电子签名法、关于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的法律、关于访问贩卖等的法律及关于电子商务时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等的相关法令的前提下,就可改正此条款。
  • 3. “NHN Ticket Link”在改正条款时,应明示生效日期及改正事由,与现行条款同时显示在相关网站的首页,从生效期的7天前到生效前一天告知。但,该项目的不利变更条款时,应确保至少30天的保留时间。
  • 4. “NHN Ticket Link”改正条款时,其改正条款只被适用到其生效期以后签订的合同,却对已签订的合同扔适用现行条款。但,若已签订合同的用户在依据本条第3项的改正条款告知期间内提出愿意适用改正条款的意思并已征得“NHN Ticket Link”同意,就将适用改正条款内容。
  • 5. 关于此条款不提的事项及条款的解释,就按照政府制定的电子交易消费者保护指针及相关法令或相关示例。

第三条 (用词定义)

  • 1. “NHN Ticket Link”是指NHN Ticket Link股份送死为提供财货或劳务给用户利用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而设置的虚拟营业场,用户可在此交易财货及劳务,还是指运营网站的公司。
  • 2. “用户”是指连接至“NHN Ticket Link”运营的服务后利用“NHN Ticket Link”所提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用户。
  • 3. “购买者”是指按照“NHN Ticket Link”在线提供的格式向“NHN Ticket Link”提出购买财货或劳务意思的用户。
  • 4. “会员”意味着如下之一。
    • (1) “收费会员”意味着向“NHN Ticket Link”会员合并公司“NHN Entertainment股份公司(以下称“NHN Entertainment”) ”提供个人信息注册会员的用户,交付一年使用费后持续接收“会员” “NHN Ticket Link” 的信息,并持续利用“NHN Ticket Link”所提服务的用户。
    • (2) “普通会员”意味着“NHN Ticket Link”会员合并公司“NHN Entertainment股份公司(以下称“NHN Entertainment”) ”提供个人信息注册会员的用户,但不交付年度使用费就免费利用“NHN Ticket Link”的服务, 并持续利用“NHN Ticket Link”所提服务的用户。
    • (3) “合作会员”是指为与“NHN Ticket Link”签订合作的企业的会员可利用“NHN Ticket Link”服务,将购票时所需的至少个人信息(星星、所在地、电话号码)提供给“NHN Ticket Link”的合作商的会员。而且,用户若在与信用卡、电子商场、保险公司等合作时,为发行合作卡,先通过有线电话或邮政手段来得到同意,就取得合作会员信用卡及其他会员卡,发行条件依据“NHN Ticket Link”与合作公司的发行审查条件。
  • 5. “非会员”意味着不注册会员,就利用“NHN Ticket Link”提供的服务。
  • 6. “PAYCO会员”意味着同意“NHN Entertainment”的PAYCO会员条款并予以申请后已从“NHN Entertainment”征得同意的用户。
  • 7. “用户名(ID)”是为与注册会员之间的识别及服务利用而由客户选定、由“NHN Ticket Link”的会员合并公司“NHN Entertainment”赋予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电话号码。
  • 8. “密码(password)是为确认用户是否与“用户名(ID)”一致并保护会员愿意而以由会员指定的数字和字符组成的文字列。
  • 9.“运营者”是指为“NHN Ticket Link”服务的全体管理及畅通运行而由“NHN Ticket Link”所指定的人。
  • 10.“退出”是指“用户”注册“NHN Ticket Link”服务后解除使用服务。

第二章 服务使用合同

第四条 (利用申请)

  • 1. 用户依据“NHN Ticket Link”所指定的注册格式填入会员信息,以此表示同意本条款的意思而申请注册会员。
  • 2. “NHN Ticket Link”认为,若以下在如像本条第一项所提申请注册会员的用户当中不符合如下一项,即可允许此用户注册会员。
    • (1) 加入申请者曾由于此条款第三章第九条第三项而失去过会员资格时,但,遗失资格后已过3年并从“NHN Ticket Link”征得再加入允许时为例外。
    • (2) 不为PAYCO会员时。
    • (3) 注册时输错内容、不填内容、不填真实。
    • (4) 此外,被认为注册会员的行为会影响至“NHN Ticket Link”的技术稳定。
  • 3. 会员加入服务的成立时点为“NHN Ticket Link”的允许已到达会员自己的时点。
  • 4.若依据第四章第十条第一项内容注册事项有了变更时,各位用户即将利用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通知“NHN Ticket Link”其变更内容。
  • 5.不到14岁的用户依据相关法律除填入“NHN Ticket Link”指定的注册格式外,还要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利用服务。

第五条 (利用合同的成立)

  • 1. 利用合同由“用户加入PAYCO会员”、“用户同意条款”、“申请利用服务”及“NHN Ticket Link”的允许组成。
  • 2. 若各位用户属于以下几项之一,“NHN Ticket Link”就可不允许用户利用服务。
    • (1) 服务设备容量不足时
    • (2) 技术障碍存在时
    • (3) 用户不以真实姓名申请加入时
    • (4) 不为PAYCO会员的用户申请时
    • (5) 申请利用时,写入不真实内容时
    • (6) 不到14岁的儿童不征得家长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时
    • (7) 申请目的在于侵害社会秩序或美风良俗时
    • (8) 此外,不符合“NHN Ticket Link”指定的申请条件时

第六条 (会员种类及年度使用费)

  • 1. 会员种类分为收费会员、普通会员及合作会员。
    • (1) 普通会员是不支付年度使用费的会员。
    • (2) 收费会员支付年度使用费,就可利用“NHN Ticket Link”所提供的各种优惠。
    • (3) 合作会员是与“NHN Ticket Link”合作商的会员,对会员提供的服务内容按各项合同都不同。
  • 2. 年度使用费通过“NHN Ticket Link”决定的支付手段来交付。
  • 3. 关于年度使用费的退款,只限在“NHN Ticket Link”决定的期间(包括支付当天在内7天以内)可以退款。(注册收费会员后,处于收费会员的状态已存在1次以上的进行中的预购内容时,则不可进行退款)但,有些商品的话,按照合作公司的政策所定购买后没有使用来历,也不可退款。
  • 4. 关于年度使用费的费用及变更,就按照“NHN Ticket Link”的会员规定。

第七条 (会员的有效期)

  • 1. 普通会员的有效期为从合同成立时点到合同解除时点。
  • 2. 收费会员的有效期从支付年度使用费的此时点起至1年,如欲延长有效期,就通过第二项第六条第二项所提的方法支付年度使用费即可。若您不延长有效期,会员等级会被变更为普通会员。

第八条 (合同事项的变更)

  • 1. 若在申请服务时写入的内容有了变更,会员应在网上予以修改。
  • 2. 对因本条第一项事项而发生损失时,“NHN Ticket Link”不符任何责任。

第三章 解除合同及限制服务使用

第九条 (退出会员及失去资格)

  • 1. 会员何时能要求退出“NHN Ticket Link”, “NHN Ticket Link”对此按“会员退出规定”予以处理。
  • 2. 若会员属于如下几号之一,“NHN Ticket Link”可以限制及停止会员资格。
    • (1) 申请加入时写入虚假内容时
    • (2) 不履行利用“NHN Ticket Link”网站购买的财货、劳务等的费用及其他关于利用“NHN Ticket Link”由会员负担的债务等
    • (3) 妨碍其他用户利用“NHN Ticket Link”或盗用其信息等,威胁电子商务秩序
    • (4) 利用“NHN Ticket Link”服务做相关法规及此条款禁止或违反公共秩序美风良俗的行为时
  • 3. “NHN Ticket Link”限制并停止会员资格后,扔持续同样的行为两次以上,或未在30天以内修改时,“NHN Ticket Link”就可以让此用户失去会员资格。
  • 4. “NHN Ticket Link”强制让用户失去会员资格时,就永远删除会员注册记录。此时,通知会员其内容,并在删除会员资格之前提供恢复机会。
  • 5. 关于收费会员的退年度使用费,按第六条第三项处理。

第四章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十条 (保护个人信息)

  • 1. “NHN Ticket Link”在搜集各位用于的个人信息时,依据关于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的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而搜集购买合同时搜徐的至少的信息,绝不把其个人信息不经相应用户同意用到目的意外或提供给第三方。
  • 2. “NHN Ticket Link”为保护个人信息而指定并运营至少人数的管理者,对因包括信用卡、银行账号等在内的用户归责的事由而发生个人信息的流出、套用、变造等而扎到损失,负任何责任。
  • 3. “NHN Ticket Link”把对用户信息保护及管理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告知在首页,使得各位用户阅读并了解。

第十一条 (“NHN Ticket Link”的义务)

  • 1. “NHN Ticket Link”不做法令及此条款禁止或违背于公共秩序美风良俗的行为,并依据本条款持续而稳定的提供财货和劳务。
  • 2. “NHN Ticket Link”为使各位用户安全地利用互联网服务,应具备能够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包含信用信息)的安全设备。
  • 3. 若“NHN Ticket Link”对商品及劳务进行《关于显示、广告公正化的法律》第三条所定的非法显示及广告而用户遭到损失时,“NHN Ticket Link”对此负责任。
  • 4. “NHN Ticket Link”不发送用户不愿意的盈利目的的广告型电子邮件。

第十二条 (关于会员的ID及密码的义务)

  • 1.除第四章第十条第三项外,对ID及密码的管理这人都归属于会员自己,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素有民事、刑事上的责任都归属于会员自己。
  • 2. 会员不应让第三方使用用户自己的ID及密码。
  • 3. 若会员自己认知到自己的ID及密码已被盗用或被第三方使用,就立即要通知“NHN Ticket Link”并依照“NHN Ticket Link”的指南。

第十三条 (会员、用户义务)

  • 1. 用户应遵守相关法律、本条款规定及利用指南等“NHN Ticket Link”通知的事项,并不应做妨碍“NHN Ticket Link”业务的行为。
  • 2. 用户关于服务的利用不应做如下个号之一的行为。
    • (1) 申请及变更服务时写入虚假内容。
    • (2) 刊登在“NHN Ticket Link”的信息不经许可进行变更。
    • (3) 发送或刊登除“NHN Ticket Link”所定信息以外的信息。(计算机程序等)
    • (4) 侵害“NHN Ticket Link”及其他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 (5) 将损害“NHN Ticket Link”及其他第三方的名誉或妨碍业务的行为、淫秽或暴力性信息、影片、音片及其他违反公共秩序美风良俗的信息刊登或显示在“NHN Ticket Link”的行为。
    • (6) 此外,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要求修改的行为。

第十四条 (成立合同)

  • 1. “NHN Ticket Link”对如像第五章第十六条的购买申请内容,若不属于如下几项之一,就予以许可
    • (1) 申请内容中包含虚假内容、内容缺失、误记时。
    • (2) 未成年人购买青少年保护法禁止的财货及劳务时。
    • (3) 此外,被判断为许可购买申请严重危害于“NHN Ticket Link”时。
  • 2. 第一项的购买申请成立日为“NHN Ticket Link”的许可以第七章第二十七条的接受通知形式来到达用户自己的时点。

第五章 对支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可使用的支付手段)

关于在“NHN Ticket Link”购买的财货或劳务的支付费用方式为如下各项之一。

  • (1) 无折存款
  • (2) 用信用卡支付
  • (3) 转账
  • (4) 预购券
  • (5) 移动支付
  • (6) 商品券
  • (7) 此外“NHN Ticket Link”追加定义的支付手段

第十六条 (申请购买)

用户在“NHN Ticket Link”上利用以下方法及步骤来申请购买。

  • (1)是会员的话,输入“用账号登录“,不是会员的话,在购买及识别各人时所需的”至少的信息(姓名、手机号、出生年月日(居民证上的资料)
  • (2) 选择财货及劳务
  • (3) 选择支付方法
  • (4) 表示同意此条款(示例,点击)

第六章 利用服务

第十七条 (提供信息)

“NHN Ticket Link”对在利用服务时所需的各种信息,利用电子邮件或信封等方法来可以提供给同意此内容的会员。

第十八条 (会员刊登的内容)

“NHN Ticket Link”在判断对会员刊登或注册的内容属于如下各项之一,就可不经事先通知而删除内容。

  • (1) 诽谤另外会员或第三方,或阴谋别人损失他人的英语时
  • (2) 其内容违背于公共秩序及美风良俗时
  • (3) 被认为其行为与犯罪有关系时
  • (4) 侵犯 “NHN Ticket Link”的著作权及第三方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时
  • (5) 超过由“NHN Ticket Link”规定的刊登期限时
  • (6) 会员在“NHN Ticket Link”的官网和留言板上刊登淫秽内容或链接至黄色网站时
  • (7) 此外,被判断为违反相关法律时

第十九条 (刊登内容的著作权)

  • 1. 对刊登内容的权利与知人都归属于刊登当事人,“NHN Ticket Link”不能不经刊登当事人的同意用到刊登目的外的盈利目的上。但,非盈利性的话不以为然,且“NHN Ticket Link”在其网站内具有刊登权利。
  • 2. 会员不可将通过服务得到的信息予以加工、贩卖等,不可将其用到商业目的上。

第二十条 (服务使用期间)

  • 1. 服务使用时间,在“NHN Ticket Link”业务或技术上没有特定问题的前提下,原则为一年无修一天24个小时。但若需要定期维护等,就可在“NHN Ticket Link”所指定的日子和时间暂停服务。
  • 2. “NHN Ticket Link”可以将服务按一定范围分为各个领域,并可另行指定使用时间。此时,我们将事先通知相应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服务利用的责任)

会员除在“NHN Ticket Link”内的权限者签名而具体明示在书面上许可的情况外,都不可进行利用服务贩卖商品的营业活动,和不可通过网络侵犯、营业性广告及黄色网站进行的商业活动、非法分发商业性软件等。
若因违反此内容而遭受营业活动上的损失、被相关机构拘束等法律措施等,“NHN Ticket Link”对此则不会负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停止提供服务)

  • 1. 若属于如下几项这之一,“NHN Ticket Link”即可中服务的提供。
    • (1) 因维护服务而不得已的时候
    • (2) 电气通信事业法规定的机构通信事业商中止电气通信服务时
    • (3) 其他,存在不可抗力事由时
  • 2. 若因为处在国家紧急状态、停电、服务设备障碍或用户暴增等理由而不可提供正常服务时,NHN Ticket Link”就可限制或中断全部服务后部分服务。

第二十三条 (对会员的通知)

  • 1. “NHN Ticket Link”通知会员时,可以发送到会员向“NHN Ticket Link”提交的电子邮件地址。
  • 2. 若在“NHN Ticket Link”通知不特定的会员群时,在首页显示1由以上,作为通知。

第七章 预购服务及配送、取消及退款

第二十四条 (提供预购服务)

“NHN Ticket Link”通过电话互联网及预购柜台提供演出、展览、体育、休闲、活动的预购服务,可预购的期间按用户利用的与否服务种类、支付方式及配送方法等个不同,这些内容依据“NHN Ticket Link”网站内“利用期间”所提内容。

第二十五条 (预购手续费)

  • 1. “NHN Ticket Link”对“NHN Ticket Link”提供的预购服务赋予预购手续费。演出、展览、体育、休闲及活动的预购服务的话,按会员等级(普通/收费会员)及预购方法(在线/电话)赋予各不同的预购手续费,预购手续费政策可依据第二十三条的内容通知给会员后予以修改。
  • 2. 在按个别表演另行决定的前提下,亦在依据第二十九条取消时,除预购当天外都不能退手续费。

第二十六条 (入场券的配送)

  • 1. “NHN.Tikcket link”明确说明用户所购买财物的配送方法、各配送方式的费用承担方、各配送方式的配送时间等。如因“NHN.Ticket link”的故意或过失导致配送时间超越约定时间,将赔偿用户由此所遭受损失。
  • 2. 配送所需时间为结算的第二日(信用卡结算及转账为第二日;无折转账则为确认入款之第二日)发货,到达日期则为利用人力配送(以工作日为标准的10日之内)的配送日期为准。但随所购买财物,可能会适用在指定日期统一配送等另行政策。
  • 3. 配送作业可能会随星期六、公休日及处理过程状况而发生变更,此内容遵循“NHN Ticket Link”网站上明示的使用方法。入场券配送费由顾客承担,费用遵循管理劳务费用,依据“NHN Ticket Link”所定标准。
  • 4. 买家在配送前可取消所购买财物,但如已开始配送,则需遵循“NHN Ticket Link”的退货流程。

第二十七条 (接受通知、取消购买)

  • 1. “NHN Ticket Link”在用户申请购买时,将给用户接受通知。
  • 2. 用户接受“接受通知邮件”后,若有与自己的意思不一致时,立即可要求取消购买申请。
  • 3. 若在配送前用户申请取消时,“NHN Ticket Link”应立即按照其要求取消申请。

第二十八条 (退款,退货及交换商品)

  • 1. “NHN Ticket Link”在用户订购的财货或劳务已售完等的事由而不能提供时,立即应通知用户其事由,还在从用户支付起3天内,不然的话在从其事由发生起2天内进行取消合同及退款程序。
  • 2. 若属于如下各项之一,不仅已配送商品,“NHN Ticket Link”也应按照用户要求,在领货的下一天内立即进行退款、退货及交换处理
    • (1) 已配送的财货与订购内容不一致或与“NHN Ticket Link”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时
    • (2) 已配送的财货被破损、受损或污染时
    • (3) 财货配送晚于在广告上显示的配送期间时
    • (4) 不表记依据《关于访问贩卖等的法律》第十八条应在广告上显示的事项,就与用户进行认购时

第二十九条 (订购入场券的取消、退款)

  • 1. 在活动入场券销售及取消截止时间之前,可通过订购渠道或客服中心取消所订购入场券。
  • 2. 销售及取消截止时间,遵循“NHN ticket link”网站中所明示的使用指南内容。
  • 3. 第二条所述销售及取消截止时间,会随商品不同而有所差异,会由活动主办方予以调整。
  • 4. 如欲取消已通过配送服务领取的入场券,需将所领取入场券在指定取消截止时间前退还至公司后才可取消。
  • 5. “NHN ticket link”根据相关法律,在订购后7天内取消订购时不收取相关取消手续费。
  • 6. 除第5项所述期间外的取消行为,会根据不同商品指定不同取消手续费,并在所付费用中扣除相应手续费,且有关取消手续费政策可在事前公告后予以调整。而如无另行政策,则遵循以下标准:
    • (1) 即使属于第5项内容范畴,但如取消时间符合“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所定期限,则遵循“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所定补偿规定;
    • (2) 演出及展示商品的取消时间,如自演出之日起还剩余10日以上,则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取消手续费:
      • - 音乐剧、演唱会、古典音乐等演出的入场券:每张入场券为4000韩元;
      • - 话剧、展览等入场券: 每张入场券为2000韩元;
      • - 但上述金额不超过所销售入场券价格的10%;
    • (3) 演出及展示商品的取消时间,如自演出之日起剩余时间低于10日,则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取消手续费:
      • - 观看9日前-观看7日前:入场券价格的10%
      • - 观看6日前-观看3日前:入场券价格的20%
      • - 观看2日前-观看1日前:入场券价格的30%
      • - 但如在订购后7日之内,且取消时间离观看之日剩余时间不足10日,则需收取相应取消手续费;
    • (4) 体育商品则需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取消手续费:

      - 订购第二日-取消截止时间前:收取入场券价格的10%

  • 7. 其他条款及“NHN ticket link”网站使用指南中未规定的退款、退货及换票事宜,及特定演出的取消手续费所占比例,则遵循《消费者损失赔偿规定》;
  • 8. 所提供的付费服务(流媒体)属于《有关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内容产业法》及《内容利用者保护指南》中规定的预购取消受限服务。公司采取下列各号中一项措施时,会员预购取消权会受到限制:
    • (1) 包含在明示为不可撤回预购的“收费服务”内容之内时;
    • (2) 利用临时或部分内容提供等方法提供时。

第三十条 (随订购时结算方法而不同的取消处理)

  • 1. 利用信用卡结算时:
    • (1) 用户申请取消订购时,如取消已结算内容,则根据取消时间点扣除取消手续后予以取消;
    • (2) 根据取消订购时间点与相应信用卡公司的退款处理标准,取消款项的退款方法与退款日期会有所不同,所使用信用卡的退款政策,遵循相应信用卡公司的规定。
  • 2. 利用转账方式结算时:

    (1) 用户要求取消订购时,在1-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取消手续费的款项汇入顾客指定的退款入账账户;

  • 3. 利用无折转账方式结算时:

    (1) 用户要求取消订购时,将扣除取消手续费的款项汇入用户所填写及经认证的本人银行账户。

  • 4. 利用手机小额结算方式结算时:

    (1) 根据手机小额结算通信公司的政策,结算当月提出取消订购时,予以取消处理;而在结算后第二个月提出取消订购时,将退款汇入用户所填写及经认证的订购人本人名义的退款账户。此时将根据取消时间点扣除取消手续费总额后,取消(或退回)手机结算手续费。

  • 5. PAYCO积分

    (1) 用户申请取消订购时,扣除取消手续费的款项将立即退至所使用账户。

  • 6. 预售券

    (1) 用户要求取消订购时,立即恢复所使用预售券。 但如预售券已过期则无法继续使用。

  • 7. 商品券

    (1) 用户申请取消订购时,扣除取消手续费的款项后,将以商品券方式予以退还。但如商品券已过期则无法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 (按照入场券配送方法的取消处理)

  • 1. 选择邮寄方式的订购:
    • (1) 订购当天,可通过网络或呼叫中心直接申请取消;
    • (2) 所订购入场券已在配送中时,可按照“NHN ticket link”所定退货政策,申请退货退款处理而取消;
    • (3) 已领取入场券后,需将欲取消的相关入场券在活动取消截止时间前,退回至“NHN ticket link”后才能取消。欲进行部分取消时,也需退回欲取消的入场券后才可走退款程序;
    • (4) 申请退回入场券时,需随入场券同时附上填写有用户联系方式、退货事由、利用无折转账方式的顾客应填写退款入账的本人名义账户的《退货申请书》;
    • (5) 所领取入场券等同于现金、商品券等,是有价证券。如丢失或毁损所领取入场券则无法取消或变更订购;
    • (6) 如所领取入场券存在丢失或毁损情况,需在领取之日起7日内将该事实通知给商家,否则将失去追求取消赔偿责任的权利。
  • 2. 选择现场领取的订购:
    • (1) 订购当天可通过网络直接申请取消;
    • (2) 所订购入场券可在活动取消截止时间前取消,但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需缴纳取消手续费;
    • (3) 根据所订购入场券,存在无法部分取消的商品,且部分取消入场券时亦需针对所取消入场券缴纳取消手续费。

第三十二条 (有关虚假及非法购买的规定)

  • 1.“NHN ticket link”为保护善良用户,针对以下用户,可在未事先通知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订购或取消所订购入场券:
    • (1) 有关演出,在最近1个月内曾取消50张以上入场券的用户;
    • (2) 反复大量购买后取消的用户(例如为倒卖而在一定期间内大量购买后取消)
    • (3) 针对同一演出及展览,5次以上选择无折转账但未转账的用户;
    • (4) 演出及有关体育活动,一年之内选择无折转账后但未转账次数达30次以上的用户,将限制其选择使用无折转账结算。
  • 2. 根据上述第1项而采取订购限制等措施时,相关用户可进行辩解,且赋予1天以上的辩解期限,用户如在辩解期限内提供辩解书,可解除订购限制措施。
  • 3. 如用户超出被允许的接触范围,或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利用宏指令程序、反复购买及取消等),或通过倒卖获取财产利益,给“NHN ticket link”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害时,“NHN ticket link”可根据第9条规定限制、停止或剥夺会员资格,此时所有责任皆由会员承担。

第八章 商品服务及配送、取消、退款

第三十三条 (确认信息接收通知和购买申请变更及取消)

  • 1. “NHN ticket link”在用户申请购买时,将通知用户确认信息接收状况;
  • 2. 收到确认信息接收通知的用户,如存在意见不一致等情况,可在接收到确认信息接收通知后,立即申请取消购买;
  • 3. 如用户在开始配送前申请取消购买,“NHN ticket link”将立即按要求予以办理。

第三十四条 (配送)

  • 1. “NHN ticket link”明确说明用户所购买财物的配送方法、各配送方式的费用承担方、各配送方式的配送时间等。如因“NHN ticket link”的故意或过失导致配送时间超越约定时间,将赔偿用户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 2. 配送所需时间是指自结算第二日(信用卡结算及转账为第二日,无折存款为确认到付款的第二日)起,到配送结束为止的时间,“NHN ticket link”在结算第二日即开始采取配送所需措施。但根据所购买商品不同将根据详细配送说明,适用不同政策。
  • 3. 根据“NHN ticket link”网站上使用方法所明示内容,配送作业将会因星期六、公休日及处理过程的情况而发生调整。配送商品所需配送费由顾客承担,具体费用将遵循“NHN ticket link”根据管理劳务费所定标准而定。
  • 4. 买家在开始配送前可取消所购买财物,如已在配送中,则需遵循“NHN ticket link”的退货流程。

第三十五条 (退款、退货及交换)

  • 1. “NHN ticket link”如因售罄等原因无法提供用户所申请购买的财物或服务时,应立即通知用户,提前通知需在领取到财物或服务款项之日起3日内,反之需在自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解除合同并办理退款手续;
  • 2. 如符合下列各号中任何一项,即使是已配送的财物,“NHN ticket link”也需在收到退货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按照用户要求立即予以退款、退货及交换:
    • (1) 所配送财物与订单内容不符,或与“NHN ticket link”所提供信息不符时;
    • (2) 所配送财物被破损、损坏或污染时;
  • 3. 买家可根据各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申请保护所结算款项存放业务( escrow, 第三方托管);
  • 4. 退货或交换所需往返配送费用等其他费用,由有责一方承担;因配送问题使买家遭受的损失赔偿责任由指定有责配送企业的卖家承担。

第三十六条 (取消预购等)

  • 1. 与卖家签署财物等购买合同的买家,可在自收到财物等之日起7日内取消预购;
  • 2. 买家通过配送领取到财物等后,如符合下列各号中一个情况则无法申请退货或交换:
    • (1) 因买家原因导致财物等丢失或损坏时;
    • (2) 因买家使用、开封或部分消费而导致财物等价值明显下降时(但为确认商品的开封行为除外;)
    • (3) 因时间流逝导致财物等价值明显下降,而难以重新销售时;
    • (4) 财物属于可复制为具有相同性能财物等,且破损财物原件等包装时;
    • (5) 破损属于随机配送商品的包装时;
    • (6) 所购买商品的组件发生缺漏时;
    • (7) 所订购或定制商品已开始制作时。
  • 3. 属于第2项第2号、第4号、第5号、第7号的情况下,如卖家未能事前在易于买家确认之处,明示取消订购等限制事实,或未采取提供试用商品等措施时,买家将不受取消订购等限制。
  • 4.即使属于第1项及第2项规定,如财物等内容与所标示、广告内容不符,或与合同内容不符时,买家可自获得相应财物之日起3个月内,或获知该事实之日,或能够获知该事实之日起30日之内取消订购等。

第三十七条 (取消预购等的效果)

  • 1. 卖家从买家处被返还财物等时,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财物等的款项。此时如公司延迟应退还给用户的有关财物等款项时,针对所延迟期间,应支付乘以《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施行令》所规定的延迟利率所得延迟利息。
  • 2. 有关上述款项的退款内容,如买家利用信用卡或《电子金融交易法》等所定结算方法支付财物等款项时,公司应立即要求提供相应结算方法的企业停止或取消对相应财物等款项的付款请求。
  • 3. 取消预购等情况时,买家承担退还被提供财物等所需费用。卖家不因买家取消预购等理由向买家要求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
    但如财物等内容与标示、广告内容不符,或因与合同内容不符而取消预购等时,卖家承担退还财物等所需费用;
  • 4. 如买家承担获得所购买财物时的配送费用,卖家需以易于用户确认的方法,标明取消预购时由谁承担该费用。

第九章 吉他

第三十八条 (连接“mall(商业购物中西)”及不连接“mall”之间的关系)

  • 1. 若将上位mall与下位mall以超链方式等连接时,将前者称为连接mall,将后者称为不连接mall。
  • 2. 若已在“连接mall”网站明示“连接mall”对“不连接mall”独自提供财货及劳务与用户交易的行为不负担保责任”,就对其交易不负担保责任。

第三十九条 (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闲置)

  • 1. 对“NHN Ticket Link”制作的著作物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都归属于“NHN Ticket Link”
  • 2. 用户不可将在利用“NHN Ticket Link”时所获得的信息不经“NHN Ticket Link”的事先允许而利用复制、送信、出版、分发、播放及其他方法来把它用到营业墓地上或提供给第三方。

第四十条 (处理纠纷)

  • 1. “NHN Ticket Link”为适用用户提出的意见的不满内容并处理其受损内容而部署并运营赔偿处理机构。
  • 2. “NHN Ticket Link”将优先处理用户提出的不满事项及意见。但,不可立即处理时,即将通知用户其事由及处理日程。
  • 3. “NHN Ticket Link”与用户之间发生纠纷时,按照依据电子文件及电子商务基本法而部署的电子商务纠纷斡旋委员会的斡旋结果。

第四十一条 (审判权及准据法)

  • 1. “NHN Ticket Link”与用户之间发生纠纷时,向民事诉讼法上的管辖机构投诉。
  • 2. 对“NHN Ticket Link”与用户之间发生的纠纷,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第四十二条 (免责项目)

  • 1. 若由于天灾地变或不可抗力的事由而不可提供服务时,对提供服务不负任何责任。
  • 2. 若由于用户个人的归责事由而发生服务障碍时,“NHN Ticket Link”不负任何责任。
  • 3. “NHN Ticket Link”不对用户丧失利用服务期待的收益负责任,对因通过此外的服务而得到的资料遭受的损失,亦不负责任。
  • 4. “NHN TicketLink”对会员个人输入的信息、资料、资料的可信度、正确性等内容,不负担任何责任。
  • 5. 对会员发送的邮件内容的法律上的责任都在用户个人的身上,“NHN Ticket Link”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管辖法院)

若对于该服务有关的纠纷提出诉讼时,管辖“NHN Ticket Link”本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其管辖法院。

附则

  • - 此条款将从2022年3月29日起生效。
  • - 此条款将从2021年9月17日起生效。
  • - 此条款将从2021年3月 9日起生效。
  • - 此条款将从2019年11月12日起生效。
  • - 此条款将从2017年4月10日起生效。
  • - 原有的条款将从2010年 7月1日起被替代为此条款。
  • - 原有的条款将从2011年 9月1日起被替代为此条款。
  • - 原有的条款将从2013年 2月23日起被替代为此条款。
  • - 原有的条款将从2014年 1月28日起被替代为此条款。
  • - 原有的条款将从2014年 9月2日起被替代为此条款。
  • - 原有的条款将从2014年 12月1日起被替代为此条款。
  • - 原有的条款将从2015年 3月16日起被替代为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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